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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机动渔船获“油补”16亿
2008-07-08 20:38:36  作者:张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8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今年,中央财政再次提高机动渔船油价财政补贴标准。我省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用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总额为16.16亿元。
   
  根据各设区市渔船主机功率总数测算,机动渔船主机功率每千瓦补贴标准为817元,鉴于各类机动渔船生产作业类型、时间、强度及耗油值的差异,机动渔船补贴被分为三类系数发放,其中海洋捕捞渔船补贴系数为1;内陆捕捞渔船补贴系数为0.6;养殖渔船和辅助渔船补贴系数为0.4。
   
  据了解,根据农业部规定,凡使用电(含电脉冲)、毒、炸、公海大型流网等国家禁用渔具渔法作业和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等违法违规的机动渔船,以及一年以上未从事渔业生产的机动渔船,均不列入补贴发放对象。

  (福州日报记者 张翔)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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