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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市直办公用房收归机关局
2008-07-17 22:35:56  作者:程歆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8月1日起,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属于国有资产的非住宅用房,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17日,我市召开《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动员大会。副市长时小雨出席会议。

  据初步统计,按《管理办法》规定列入统一管理范围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有352个,其中行政单位9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55个(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54个)。我市将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重新对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的现状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摸清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情况,各单位现有办公用房资源存量等。争取用一至两年的时间,全面实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范化统一管理。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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