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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五普法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8-07-15 23:58:32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自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宣传民主法治思想和宪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6年9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之后,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部署各项工作。我市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组建普法联络队伍,确保全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流动人员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我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以及法律六进,将法治“植”进了群众心中。

  我市每年对全市6万多名公务员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市委党校把法律培训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至今,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培训公务员34478人次;

  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方面,通过开展“为了明天——法律贴近百万师生”、“全市中小学生学法律”、“法律伴我校园行”等多种主题活动,对115万在校中小学生(含幼儿园)进行普法教育;

  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我市制定《关于福州市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举办法律培训336场次;

  在农村,我市利用农村传统“赶圩”机会对农民普法。目前,全市建立农民法治夜校629所,2389个行政村村村都有法制宣传栏;

  在流动人员宣传教育方面,我市开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清欠农民工工资。

  普法,在于提高法制观念,形成知法用法守法习惯,实现依法治市目的。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完善了重大事项的决策公示、听证和新闻发布等制度,全面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网上审批和监督制度,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绩突出,全市2389个行政村中已有1565个跨入县、市、省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占65.5%,其中有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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