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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08-07-10 20:08:18  作者:李效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0日上午,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紧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市长郑松岩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自2003年以来,我市已连续5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8万人次,检查企业2.15万家,依法取缔关闭了80多家违法企业,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了我市环境质量。近年来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市区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闽江、敖江流域福州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地表水III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位居全国前列,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3.4%。郑松岩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环境状况仍然不容乐观,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
   
  郑松岩指出,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本国策,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务必本着对人民、对福州未来发展、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抓好环保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今年环保责任目标。
   
  郑松岩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果断的措施,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一批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一要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分析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措施、抓好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二要进一步明确排污者环境责任,着力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严密跟踪落实排污量大的省、市重点企业和重点减排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各项治污措施,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切实把污染物排放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目标任务。三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巩固环境整治成效,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予以严肃查处。四要结合“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对各类环保设施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五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成立环保专项领导小组;环保、发改委、经委、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效能办、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动作迟缓、贯彻不力、不按要求实施的单位和人员要坚决予以效能告诫;电业、金融等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配合执法行动,在电力供应、信贷等方面对违法排污企业予以制约;各级各部门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环境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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