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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结束
2008-06-27 20:32:58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1项决议、3项审议意见,这些决议、审议意见将通过召开交办会或对接会等形式抓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也将指定专人加大对决议、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力度。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和我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详见2版“来自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道”);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2007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福州市结核病防治条例》立法效果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工作制度》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正案》,这2项制度都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在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市政府每年给予晋安、连江、罗源700万元敖江流域保护区发展扶持基金按时足额到位,进一步明确划定禁止畜禽养殖区,全面清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治理。对上述意见,市政府要逐项整改,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在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认真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于今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关于《福州市结核病防治条例》立法效果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增加防控结核病经费投入,加强对城乡家庭困难结核病患者的救助,确保结核病患者及时得到治疗、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对上述意见,市政府要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法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要充分论证,如有必要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麒、高翔、杨爱金、施能柏、陈树雄、赖昌贤、陈吉、薛海玲,秘书长陈公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梁建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承平列席会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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