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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启动
2008-06-17 21:49:27  作者:檀东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我省已于本月中旬启动第二批“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记者17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福建老字号”所申报品牌须创立于1966年以前,且有地方志、历史档案材料等证明,各相关企业可于7月31日前通过县(市)级或设区市经贸部门,向省经贸委报送正式申报公文。
   
  除了“福建老字号”申报书外,企业还须提交近3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等材料。有关申报表格可从省经贸委网站(www.fjetc.gov.cn)下载,或致电0591-87801203联系。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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