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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出让严禁指定对象
2007-07-11 22:22:22  作者:程歆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今后,获取政府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参加竞投、竞买等方式。买福、厦等地的工业用地还必须先缴纳每公顷不低于45万元的保证金。这是1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中获悉的。

  按照实施办法,市、县国土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土地市场情况和工业项目特点,灵活选择挂牌、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严禁违规运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和供地价格等。原划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补办工业用地出让手续,或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协议出让的情况除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工业项目建设的,也要参照该规定执行。

  对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底价,办法指出,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按照实施办法,工业用地预申请人和其他竞投、竞买人应当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市及所辖各县(市、区)预申请人按预申请用地面积每公顷不低于45万元的标准缴纳,但单个项目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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