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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3次不按道行驶 司机要罚200元停岗3个月
2010-04-05 10:12: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公交集团公司了解到,近日开展的公交专项整治,对违法的司机已经有处罚明细。此外,检查中发现脏乱的车辆,集团公司将责令营运公司及时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10月份。

  在整治行动中,将由交巡警部门对公交车不按道行驶、乱鸣喇叭、越线停靠等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通报,由公交集团负责停岗教育,司机要参加事故违法整顿班的学习,并给予处罚。第一次违反的,将对当事驾驶员处罚100元;第二次违反的,将对当事驾驶员处罚200元,停岗1个月;第三次违反的,将对当事驾驶员处罚200元,停岗3个月,处罚结果将备案,并与考核挂钩,同时扣除驾驶员安全累积公里数。

  公司将安排专人(每周两次)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累计发现3次以上“抛站甩客”的驾驶员,将停岗一周,进行再培训。

  检查中如发现驾驶员违法操作,导致车辆“黑尾巴”的,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罚200元,并停岗培训。如发现车辆“黑尾巴”而没有即时保修,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维修中心维修不到位,也将受到500元/辆次的处罚。

  公交集团公司规定公交车在进市区(具体划分为:白湖亭、下院、洪山桥、橘园洲大桥、浦上大桥、琴湖路、江厝路以内)后,喇叭控制开关应保持关闭状态,没有控制开关的,司机应主动把喇叭线切断。进市区后,如有发现鸣喇叭的,将罚款100元,驾驶员私自接上喇叭线的,将罚款50元,停岗5天,并参加培训,装喇叭控制开关的车辆,进入市区后被发现开关未处于关闭状态的,第二次被发现将罚款100元,第三次将停岗5天,并参加培训。

  (东南快报记者 林野)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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