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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下游15个河段可采砂 全球眼监控指定采砂区
2010-02-18 10:31:5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今年,福州开采的河砂将有150万m3专供台湾。记者昨日获悉,《闽江下游(福州段)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

  《方案》对闽江下游今年的采砂计划进行全面部署,福州市计划安排15个河段进行采砂,年度控制采砂总量为375万m3,其中闽侯县采砂计划为223万m3,南港80万m3,闽清县72万m3,15个河段安排的采砂船不多于8艘。

  为避免采砂作业噪音扰民,每天开采时间为5:30-17:00,每天18:00至次日6:00北港河段禁止通行运砂船。

  今年开采总量为900万m3   

  除了15个河段的开采外,《方案》规定,拟在水口库区清淤采砂150万m3,南港疏浚采砂375万m3。2010年度开采总量合计为900万m3,其中150万m3专供给台湾。

  据介绍,其他的主要供应福州市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600万m3,供应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用砂和民生用砂150万m3。

  据悉,闽江下游河道中阻碍船舶通航的淤积沙洲及两岸沙滩将作为主要开采对象,无沙洲的河砂开采为离河岸100m、河床断面最低高程以上的可采砂量。

  “全球眼”监控闽清闽侯指定采砂区

  在对采砂的监管方面,《方案》也有明确规定,将在闽清、闽侯指定采砂区设立现场监管点,采取专员驻点监管和“全球眼”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如有严重违规采砂,将取消采砂权。

  《方案》要求,闽清县、闽侯县政府应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工程用砂。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用砂,经福州市政府审定后由闽清县、闽侯县政府指定的国有采砂企业供应。省、市重点项目非主体工程尽量使用机制砂,减少闽江河砂使用量。

  限采禁采有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砂工作,《方案》还设置了各个河段的限采区和禁采区。

  福州闽江南港河段限采区是盖山段河段,长约8.14km。据介绍,该段限采区河到2010年12月31日前,年采砂总量为46万m3。此外,该处设置的禁采区河段具体是淮安头分流口丁坝至洪塘大桥范围内,(洪塘大桥至浦上大桥下500m为疏港河段,除南港航道疏浚施工采砂外,不另行安排其他采砂),湾边特大桥上下游各800m范围内,螺洲天后宫以下至乌龙江大桥范围内。

  闽清县河段也设立5个限采区。限采区分别是大箬河段、白石坑河段、猴山河段、白河江河段、马坪河段等5个河段,总长10.64km。闽侯县设置9个限采区河段,分别是大箬河段、白石坑河段、汤院河段、埕头河段、大目埕河段、西白头河段、马坑河段、唐举河段、竹岐河段,总长24.29km。据悉,因西白头限采区在2009年采砂较为集中,为保证河道安全,今年将严格控制采砂量。闽侯段今年9个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130万m3。

  (东南快报记者 许才芳)

【责任编辑:陈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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