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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榕水价听证质疑:参加人产生程序合规
2010-01-04 22:05:52  来源:新华社  【字号

  针对部分媒体有关福州市、哈尔滨市和济南市水价调整听证会有关“问题”的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派出调查组进行核实。为此,记者4日专访了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了解调查情况。

  针对福州水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产生程序是否符合程序,消费者参加人是否必须公开身份的问题,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去年12月31日召开的福州水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产生程序符合200810月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是有效的。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有两种:“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福州市物价局采取的是第一种方式,即从22位报名的消费者中由有关媒体记者随机选取8名消费者参加人、3名旁听人,并当场确认公布。

  这位负责人说,消费者参加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公开身份。《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没有要求必须公开听证会参加人的身份。针对部分媒体要求公布听证会参加人身份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程序性规定。

  在谈到济南水价调整听证会上个别消费者参加人打瞌睡的问题,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听证会中有一位消费者参加人打瞌睡,是由于前两天一直在医院陪护病重的家人没有休息。“至于该消费者参加人如何回答记者提问是其个人的认识问题,不能因此否定听证会参加人的代表性。”

  此外,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也就哈尔滨水价调整听证会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据新华社北京14电)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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