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要闻
三坊七巷和谐拆迁 破旧立新“大家”“小家”乐
2009-08-19 20:35:29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清一色的白墙朱栏碧窗,干净平坦的小区道路,一个现代气派的拆迁安置小区——鹤林新城,将于国庆节前正式交付使用,这里将安置的1900多户居民全部是三坊七巷回迁户。

  今年63岁的林秀玉即是其中之一。提到新房子,她一脸掩不住的笑意:“前面有大超市,对面就是菜市场,交通方便,住在这么好的位置,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林秀玉多次去新家看过,即将搬进的这套90多平方米安置房,有宽敞明亮的客厅,有两个独立卫生间,这让多年身居闹市“城中村”的林秀玉第一次找到了当城市居民的感觉。

  林秀玉从小生活在衣锦坊28号,一家5口挤在不足60平方米的“陋室”中。对当年居住环境的恶劣,她至今记忆犹新,“发洪水时,墙壁泥土就噼里啪啦往下掉,天井的水漫进屋子里,污浊不堪。有一年刮台风,厨房的天花板都塌了,幸好当时没人在里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跟林秀玉一样,三坊七巷数千搬迁户现在都充满了期待,再过不久,他们中的不少人将会欢天喜地搬进政府为他们建好的安置房中,享受现代化生活带来的乐趣。目前,包括鹤林新城、丞相坑、凤湖等多个安置房建设项目都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规划总建筑面积达49万平方米。

  破旧立新 “大家”“小家”俱欢颜

  破,而后立。在城市发展中,大规划、大建设的前提都是拆迁。

  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东至八一七路、西至通湖路、南至吉庇路、北至杨桥路,共530亩。经测算,三坊七巷项目总支出预算约30亿元。三坊七巷管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30亿元预算中,用于拆迁安置的费用就高达22亿元。这个惊人的数字足以说明,三坊七巷改造工程不仅仅是一项文物保护工程,更是一项浩大繁杂的民生工程。

  “城市要发展,必须加大拆迁力度。”鼓楼区房管局副书记、拆迁工程处主任郭进如是说。此次三坊七巷搬迁工作是属地政府鼓楼区有史以来范围最大、搬迁量最大的动迁项目,搬迁总面积约43.5万平方米,总户数多达3634户。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搬迁工作于2007年6月16日正式进场。省市领导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搬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鼓楼区有关领导也高度重视,经常到现场指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土地发展中心、市三坊七巷管委会、市房管局等有关市直部门始终与鼓楼区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保证了搬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搬迁环境的指导思想,三坊七巷搬迁分为搬迁安置和搬迁修复两种方式,供居民自主选择。选择搬迁安置方式的居民可在鹤林新城、丞相坑、凤湖、金山桔园、浦上、梅峰等处选择购买安置房或承租过渡房;选择搬迁修复方式的居民可自愿参与政府组织的古建筑统一修复工程或自行修复工程。

  目前暂在屏山苑过渡房安置的吴乃祥就选择了搬迁修复。今年57岁的吴乃祥一家4口原来挤在文儒坊47号陈承裘故居里一处150平方米的老房里,房子虽然大,但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特别是一到下雨天,屋顶就漏水,得用塑料水桶轮流接水。作为留住户,吴乃祥仅需要投入10多万元就可在不久的将来重新住进修旧如旧、完善了生活配套设施的老宅。在修复工程中,政府出资占40%的份额,为不少选择搬迁修复方式的居民解除了后顾之忧。

  为加快推进三坊七巷保护修复改造工程,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的原则,专门将蛇山公寓、梅峰公寓作为三坊七巷内高龄老人、重病卧床者、残疾人等搬迁户的过渡住房,并在公寓内设立卫生医疗站,免费为搬迁户提供保健检查。

  由于充分考虑到搬迁户的自主选择权,并最大程度照顾到搬迁户切身利益,三坊七巷搬迁方案一经出台,就受到众多搬迁户的普遍支持。据不完全统计,选择在鼓楼区凤湖、丞相坑安置的有1439户约5500人,在晋安区鹤林、西园和仓山区金山等地安置的有1621户约6200人,其他选择货币补偿的有325户。

  目前,我市为三坊七巷回迁户提供了充足的房源,安置在鹤林新城的三坊七巷搬迁户占总搬迁户的53%,这里提供安置房源1900多套,现已竣工验收、可交付使用的达875套,计划本月底前进行选房,国庆节前争取完成回迁。

  温馨搬迁 彰显民本意识

  面对“拆迁安置”这道城市建设的普遍难题,我市通过不断的努力与探索,在城市中心寻求和谐破解的答案。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拆迁与关注民生相结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以民为本、公开透明拆迁,走出了一条和谐拆迁的新路子。

  据介绍,在拆迁过程中,我市出台政策,对原产权房屋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的困难户,按区位补偿价补足45平方米;对“双困”家庭、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通过提供廉租房等予以照顾安置。同时,我市对低保户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0平方米的,给予每个家庭成员5000元补助;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户给予6000元补助;对无低保的残疾人,每人给予3000元的困难补助,对搬迁户中患重病的,每人给予1万元困难补助。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责任编辑:陈燐】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