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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不同意“住改商”就没戏 10月1日起施行
2009-05-28 08:00: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首次明确规定“住改商”申请须获整栋楼业主一致同意。整栋楼的每个业主都有“一票否决”权,这意味着“住改商”难度增大。

  现状 解决冲突看多数

  福州紫荆小区林先生日前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其所居住的那栋楼一楼有业主最近在大张旗鼓搞装修,准备开家博彩馆。同一栋楼的几个业主表示不满,却无济于事,小区既没物业公司,也没业主委员会。记者来到该栋楼看到,一楼的架空层果然正在装修。在楼下纳凉的几位该栋楼业主却都很支持开博彩馆,称仅少数人反对。

  采访中,记者询问,如果“住改商”遭到同栋楼其他业主反对该怎么办,得到的答复多是,找物业、业主委员会协商,多数人同意即可。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一司法解释的要义在于否定了不少业主一直抱有的错误根据,把“多数同意”的民主决策程序适用于“权利冲突”。在权利冲突中“保护少数”,不满业主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调查“住改商”频遭投诉

  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租金便宜,在“住改商”解禁前,不少公司、办事处、网吧、事务所等就悄然在小区住宅区内存在。以租金较便宜的福州仓霞新城为例,仓霞新城分住宅区和外围商业区,商业区和住宅区的租金相差甚远。

  此外,流程便捷也是关键。仓霞新城物业公司柯女士说,在住宅区里租间办公室办公或设个办事处,是租户和业主的事情,从没贴过告示公示,也没开过业主大会。麦田房产经纪人魏先生也称,租住宅房办公,不用办什么手续,跟房东协商好就可以。

  记者查询了12345便民呼叫中心,发现因“住改商”引起的安全隐患、噪声、油烟污染等问题的投诉不少。

  部门 适时出台配套举措

  福州市政府曾结合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出台了相应纪要,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受理居民住宅楼内开办违背规划功能的经营性项目或设立办公场所的申请。若企业要住宅商用,在注册时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或者居民委员会盖章的证明,决定权在业主的手中。

  但“一票否决”该怎么执行?有关部门人士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具体操作起来,还有不少细节待明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原先已经登记的企业该如何监管,材料如何完善;二是新开办的“住改商”企业需要经怎样的流程,依司法解释,整栋楼每个业主的意向将以何种形式呈现。

  福州市工商局昨日表示,已及时向上级部门咨询,将适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莉 包华)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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