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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职院校首次单独招生 综合素质不合格不录取
2009-04-04 07:17:18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第一所也是今年惟一获得单独招生权力的省内高职院校。

  今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最大亮点在于: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总评为合格等级以下(不含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考生在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中,成绩未达到90分者,也不予录取。

  两类学生可以报名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共计面向省内单独招生250名,只招收两大类学生,一类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30名,要求应届毕业生各科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在合格以上,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并已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另一类是招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除了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招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职毕业生,这种招生模式尚属首创。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网上报名12日开始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41218日登录网页(www.fjcpc.edu.cn)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前往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41920日,报名考生须持《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并交纳报名考试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有获奖的考生还需提供获奖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届时,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

  自主命题录取考生

  单独招生意味着考生不用参加高考就有望被高职院校录取,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录取考生。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50分;中职毕业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50分。

  据了解,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考语文和数学两门,按照《2009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基础考试考机械制图和机械基础基础两门,按照《福建省面向中等职业教育招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入学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文化考试(专业基础考试)时间定于426,地点设在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和数学各占150分;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基础考试中,机械制图和机械基础各占150分。

  综合素质测能力特长

  综合素质测试将采用面试的方式,占15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定于510,地点设在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文史类、理工类和中职类的文化考试(或专业基础考试)的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2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据了解,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文化考试(或专业基础考试)的总成绩不及格(未达180分),考生没有资格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录取学生不得转专业

  单独招生录取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或专业基础考试)的分数加上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设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10分,第二专业、第三专业、第四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在中学学习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专业基础考试予以加分。其中,凡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7分,获得省级二等奖加5分。

  凡被提前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录取将在520前完成。在单独招生录取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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