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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措施 台资在榕设创投公司可获备案支持
2009-04-19 07:25:19  作者:黄戎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获悉,市经委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支持福州市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台资中小工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对为台资工业企业、中小贸易企业和高成长性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分别按年度担保额8‰、5‰和16‰比例补偿。

  这些措施包括鼓励台湾投资机构在福州市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并在设立备案上予以支持,鼓励台资企业引入省外、境外创业投资公司或投资机构的管理服务投资;支持台资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鼓励台资企业将总部研发中心转移到福州,帮助有条件的台资工业企业建立并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申报的产业集群项目、“6·18”对接专项、技术创新项目等优先扶持;积极组织台资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获得中国、省名牌、市质量奖、驰名商标和高新技术产品等台资企业,由政府组织参加各类商品交易会、采购交易会、商品博览会,给予展位费、参展商品运输费全额补贴;对符合国家十大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台资企业,优先帮助申报列入省、市节能及环保经济专项计划,享受有关节能政策优惠;对列入2009~2011年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2008年产值5亿元以上、预计2009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以及各行业龙头的台资企业,优先享受省、市扶持工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并在资金、电力保障、运输协调等各种生产要素上给予重点倾斜。

  此外,市经委还将建立服务直通车制度,建立和完善网络互动、直通车服务、工业系统处级领导挂点、福州市促进工业发展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等多种服务平台,加大对台企服务力度。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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