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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持优惠医疗证就诊 可以享受部分项目优惠
2009-02-13 07:42:2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市一医院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福州新闻网讯 昨日上午,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史晋闽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福州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农民工、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的就医问题与市民进行交流。

    据介绍,凡持有“福州市农民工优惠医疗证”的农民工,到市一医院就诊可以享受部分优惠项目,包括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和换药费;每次开药的药费优惠5%;护理费优惠20%;手术费优惠20%;CT、彩超、B超检查费优惠20%。

    同时,台江区持城镇居民医保卡的低保户,若在市一医院住院治疗,在出院后,将先按医保规定结算,再向市民政局申领医疗救助金。补助标准为个人申领救助金的20%,每年每人累计不能超过2000元专项使用,当年结余部分还可转入次年使用。经市民政局救助后,剩余部分再向台江区民政局申领医疗救助。市一医院根据台江区民政局审批核准的金额,配套给予补助。

    对于社区转诊的自费低收入病人,门诊、住院就诊可享受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床位费及健康体检优惠5%(不包括一次性材料费、药费)。

    此外,市一医院的外科已推出3种单病种手术限价优惠政策,单侧单纯性大隐静脉曲张性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加分段剥脱术、单侧腹股沟斜疝修补术及单侧甲状腺瘤摘除术,3个单病种收费均为2100元,与原有手术费相比降低约50%。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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