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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整治闽江下游水域 本月底完成连家船整治
2009-12-23 21:37:4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23日,福州市闽江下游水域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公布,全市15个部门将联手整治。此次整治分两个时间节点——本月底完成连家船整治;春节前完成餐饮船、废弃破旧船清理。

  对连家船

  逐船逐户复核

  市政府要求,即日起,各有关县(区)整治办对连家船进行逐船逐户复核,确定是否属于补助、安置对象,并根据规定进行补助。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毁或拖离整治水域的餐饮船,每艘给予50万元的搬迁费用补助。

  对闽江北港河道中的丁坝、顺坝,经论证没有保留价值的,由市港口管理局负责拆除。对确需保留的丁坝、顺坝和需要整修的驳岸,分别由市港口管理局和市水利局于明年131日前提出整修意见并上报。

  逾期将被强制拆除

  市整治办将会同各有关县(区)整治办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分为3个阶段:拖离并销毁在历次清理中享受过补助或安置的连家船及所有逾期未撤离的连家船;对逾期未离开整治水域的餐饮船、废弃破旧船只,强制拖离到整治水域外停放;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不符合规划要求和停业、废弃的码头及其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方案指出,将结合闽江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健全市区闽江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组建专门水上执法监察力量,配备水上巡查船只等装备,以杜绝整治水域停泊连家船、餐饮船、废弃破旧船及电鱼、炸鱼、毒鱼等现象回潮。

  部门推诿责任

  将被精减人员

  福州市政府23日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此次整治工作,要杜绝相关职能部门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规定,负责相关整治工作,即使有出现管理部门交叉或擦边的,也不能推诿责任,否则将精减推诿部门的人员。

  根据整治方案,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等15个部门,将在闽江下游水域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整治工作。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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