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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出台 特殊病种增至15种
2009-12-14 21:46:08  作者:阮长安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血友病等5病种纳入补偿范围,门诊特殊病种增至15种

  福州新闻网讯   从明年开始,我省参保新农合的农民将能享有更大的实惠了: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最 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扩充到15种;家庭已参保,新生儿随母亲自动纳入新农合……在近日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中,这些惠农政策已经明确,全省各地2010年要开始实行。

  与今年相比,明年我省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将有大幅度提高。据福建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我省将调高住 院补偿水平,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不低于6万元。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保持在8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40%。

  按照以往,由于新生儿由于没有户口,不能参加当年的新农合,而从明年开始,新生儿在家庭已经参合的情况下,自出生之日起,将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随母亲享有新农合补偿待遇。

  此外,从明年开始,我省新农合实行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另据了解,我省明年还将进一步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并提高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我省已有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 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10种门诊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从明年开始,我省还将血友病、结核病(辅助治疗)等5种病种纳入补偿范围,根据不同病种分别设置封顶线不低于1万元、 5000元、2500元、1500元、800元五档的封顶线,这些都较今年有大幅提高。

  我省还将开展普通门诊统筹补偿试点,对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2010年,每个设区市都将选择2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力争到2012年全部实行普通门诊统筹。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采取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对住院疾病和门诊疾病费用进行补偿,并明确了新农合不建立家庭账户。补偿范围也有了严格的界定,新农合基金只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不得用于医疗救助、公共卫生和其他卫生项目。在基金分配比例上,要求原则上门诊统筹基金不超过筹资总额的20%。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含风险基金)和当年结余(含当年提取的风险基金)分别保持在25%和15%的合理水平内。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完善转诊和结算办法,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实现设区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福州晚报记者 阮长安)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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