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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10日起送电 即将试运营
2009-12-10 22:28: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关于福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正式送电的公告

  福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于20091210正式送电,并即将开始试运营。电气化铁路运行速度快(250Km/h),接触网导线电压高(2.75万伏)。为维护电气化铁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此公告,并请电气化铁路沿线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物体(如导线、绳索、水流、棒条等物)接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包括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不得进入接触网周围2米以内的危险区,不得攀登接触网的线杆、铁塔或在其旁逗留。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的行为:

  1.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或者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2.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

  3.攀登杆塔、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

  4.在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5.攀越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6.在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7.拆盗、损毁、移动电气化铁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三、禁止人、畜和各类车辆从损毁、移动的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缺口处横穿铁路或者逗留。

  四、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宅,应当立即通报铁路有关部分。如果燃烧物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用水或一般灭火器灭火前,必须先关停接触网电源;超过4米时,灭火水流与接触网带电部分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

  五、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段)施工及行车安全的通告》(闽政[2008]19号)执行。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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