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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查酒驾无期限仍按上限执行 专项行动15日结束
2009-10-14 23:14:02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两个月严厉整治酒驾行动结束后,我们会转入常态化管理,没有期限,仍按上限标准处罚。”14日,市公安局再次明确警方对整治酒驾的态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8月15日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以来,至15日0时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8715起(酒后驾驶7206起,醉酒驾驶1509起)。其中,福州市共查处1851起(酒后驾驶1457起,醉酒驾驶394起),居全省第二。

  15日是公安部部署的两个月严厉整治酒驾行动的最后一天,那之后呢?14日,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翁元宝明确回答记者:继续严查,没有期限。

  翁元宝表示,10月15日后,酒驾违法行为将进入警方常态化管理,对酒驾行为的管理自然延长,没有期限。“抓酒后驾驶,要像抓闯红灯等显见性违法行为一样,纳入长效管理、日常管理。要把因饮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数压到最低程度,实现事故率明显、大幅下降。”

  翁元宝称,严查酒驾以来,效果非常明显。根据上个月的统计数据显示,严查酒驾才1个月,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就下降四成以上,死亡数下降八成以上,财产损失也下降了51.92%。另外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路面交通设施,如护栏等的损毁率也大大下降,不到整治前的一半。

  两个月严查期间,处罚标准一律按上限。16起呢?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交管处采访到,仍然按上限查,不让其明显反弹,并希望能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管理。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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