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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警方破获特大火药库 8565箱烟花爆竹分批销毁
2009-01-23 23:05:25  作者:程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3日晚,福州警方在洪山桥农大宿舍附近一块空地上,开始销毁“1·20”案收缴的8565箱非法烟花爆竹。据介绍,由于数量巨大,销毁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
   
  记者在销毁现场看到,一车车烟花爆竹在警车消防车的护卫下,从新店镇泉头农场运到这里。据现场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销毁工作的安全,市烟花办与晋安公安分局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销毁预案,并抽调治安、消防、派出所等警种进行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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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至案发前,价值60万元烟花爆竹已流入市场
   
  福州新闻网讯  继21日下午晋安警方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湖南人刘某平后(详见本报22日A7版报道),22日下午,警方又在福清抓获涉案人蔡某盛、蔡某英两兄弟。据晋安警方介绍,目前尚有辛某亮、蔡某顺及郑某等涉案人在逃,警方正在组织力量全力追捕。

  23日上午,记者从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林新处获悉,特大贮存烟花爆竹窝点被捣毁后,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了“1·20”专案组。专案组参战民警从仓库租赁合同入手,发现租用仓库的人为刘某平(湖南娄底人)。经过预伏守候,于21日下午在新店镇金城小区抓获刘某平。在预审中,刘某平向专案组民警供述了与福清人蔡某盛、蔡某英,江西万载人辛某亮,福州人郑某,江西抚州人蔡某顺等人合股,从湖南、江西等地非法购进烟花爆竹,准备利用春节期间进行非法销售并从中牟利。
   
  根据刘某平交代的情况,专案组顺藤摸瓜,在福清警方的协助下,于22日下午在福清市三山镇某烟花爆竹厂内,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盛、蔡某英两兄弟。
   
  晋安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中队长陈有平告诉记者,刘某平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长达9年。去年10月,这伙人看到泉头农场某闲置仓库的招租广告后,觉得这个仓库远离市区,便于隐藏,就以存放日杂品为名,从仓库业主张某标那里以每月1万元的价格租下了这个1180平方米的仓库。从11月份开始,这伙人用集装箱陆续将这批烟花爆竹运到仓库内,至案发前,已有价值60多万元的烟花爆竹销往福州地区销售点。
   
  林新表示,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刘某平等人未取得行政许可违法经营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将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晋安警方正在抓紧审理案件,并全力追捕在逃的3名犯罪嫌疑人。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通讯员 李振)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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