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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立案庭:立案窗口暖民心
2008-05-31 09:40:1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台江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活跃着一支女法官队伍,她们依法审查每个案件,细心化解每起纠纷,热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心打造一扇展示法院公正形象的明亮窗口。这支女法官队伍也因此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息访:尽心履职解纠葛
   
  去年5月,一位依伯急冲冲地赶到立案庭,称与自己一墙之隔的邻居林某这几天行为反常,扬言不服法院判决。庭长官铮立即向执行局了解了案情。原来,林某所住的房屋产权属于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几个月前,该中心起诉要求收回房屋。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但林某认为原判有错,一直拒绝搬出。法官多次做林某思想工作,但收效甚微。随着强制搬迁公告期限的临近,林某情绪失控,买好火车票扬言上访,并声称若不成就要烧毁该屋。

  官铮等迅速赶到林某家中,与林某交谈沟通。法官们了解到,林某孤身一人,害怕搬出后生活无着落,加上对法律不了解,才产生了偏激的想法。官铮和法官们耐心地安抚了林某的情绪,向他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指出他的过激行为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可能引发公共安全和其他社会问题。经过法官讲法释理,林某逐渐平静下来,并当场让人退掉了火车票。为了解除林某后顾之忧,立案庭抓紧联系林某所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协调解决了他的住房问题。最终,林某放弃了过
激的想法,从此息访罢诉。
   
  速裁:群众竖起大拇指
   
  “心中装着群众,重要的是体现在行动上。”这是立案庭的女法官们经常说的一句话。一年250多个工作日,立案庭的女法官们要完成5000多个案件的立案审查,同时还承担接待信访、速裁、流程管理和审限跟踪等工作,但他们仍以高效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去年6月,陈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残,急需住院费用,但肇事者一再逃避责任。无奈之下,陈某将肇事者诉至台江法院。立案后,由于被告人不要求答辩期,案件转到了立案庭设立的速裁组。经过立案庭女法官们的疏导,不到半个小时,被告当场与原告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兑现了全部赔偿款。

  事后,陈某动情地说:“没想到立案庭的女法官们工作如此麻利,我跑了十几趟都要不回的赔偿款,在这里不到半个小时就解决了!”
   
  退费:想当事人之所想
   
  近年来,台江法院立案庭着力改善窗口,大力推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实行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其中,诉讼费退费窗口是立案庭的一大亮点。

  记者在台江法院采访当天,恰遇杨大妈前来退诉讼费。一次性领回1.8万元,让杨大妈高兴得合不拢嘴,连声向记者说“这笔钱来得真及时”。原来,杨大妈几年前被人拖欠债务,去年底,她将债务人诉至台江法院,并按规定预交了1.8万元的诉讼费用。然而该案判决后,因债务人确无履行能力,执行被迫中止。

  不巧的是,杨大妈因年迈体弱,其间又身患重病。眼看医药费用越来越多,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她便来到立案庭向官铮反映。核实情况后,该院立即决定将杨大妈预交的诉讼费用退回。最终,杨大妈及时拿到了这笔款项。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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