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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勤武:奥运和审判精神一脉相承
2008-05-02 20:16:44  作者:覃作权 李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真没想到自己能成为奥运火炬手,能代表福州市法院系统参与奥运圣火传递,我真是太幸运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勤武,对于自己成为市法院系统惟一的奥运火炬手,感到很兴奋。
   
  36岁的黄勤武1994年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通过考试进入市中院工作。13年来,黄勤武坚持独立公正判决案件,所办500多件各类案件零投诉。
   
  有一次,黄勤武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被上诉人为达到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目的,采取人情、金钱攻势。黄勤武一一挡回,依法对一审作了改判。“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必须秉公司法、不徇私情。”这是黄勤武的座右铭。
   
  民一庭是市中院最繁忙的审判庭之一,每年要审2500多个案子。为维护法律的尊严,黄勤武几乎把所有能挤出的时间都用在办案和调研上。他先后荣获2次个人嘉奖,荣立3次三等功,有5篇专业论文获全国、省级奖励。
   
  一直都勤勉工作、秉公办案的黄勤武,身上笼罩了很多荣誉的光环,但他从没想到自己会和奥运结缘。
   
  “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奥运会,今年能够成为一名奥运火炬手,我感到非常荣幸。”身高1.81米的黄勤武非常喜欢体育运动,曾跟随市中院男篮队在市里多次获得荣誉。他说,能够以传递奥运圣火的方式参与奥运会,将是他一辈子最难忘的事。
   
  和奥运结缘后,黄勤武的生活有了一些“改变”:更加关注各类奥运报道;坚持健身计划,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体育锻炼。“我要以最健康的状态来迎接奥运圣火的到来,传播好奥运精神。”黄勤武说。
   
  黄勤武认为,如同运动场上的裁判员,法官是社会生活中的裁判者,掌握着法律赋予的执法权,要以中立公正的形象为社会分配好公平和正义。而在原则和精神理念上,奥运精神和审判精神则更是一脉相承,一样地追求公平、公正,追求和接近完美。“我愿意永远做一名奥运精神和审判精神的传播者。”他说。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李强)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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