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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男子结为兄弟合伙抢劫获刑 最小的仅17岁
2009-01-07 23:37:35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蔡某等7名男子结为异姓兄弟,结伙抢劫、盗窃在平潭各网吧上网的顾客。日前,平潭县法院以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蔡某等人4年到14年不等有期徒刑。

  蔡某、卓某、高某等7人中年龄最大的21岁,最小的17岁。7人平时很要好,便结为异姓兄弟,约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日常开销也是共同支付。

  由于没有正当职业,这伙人没有稳定收入,生活很拮据。经过商议,他们决定去抢劫和盗窃网吧顾客的财物。200710415日,蔡某等人疯狂作案12起。

  200810月,7人全部被抓获。平潭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7人提起公诉。在法院受理期间,平潭县检察院又追加起诉李某和陈某的盗窃事实。

  日前,平潭县法院经审理判定,蔡某、卓某因抢劫罪各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高某因抢劫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陈某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8年、6年和4年有期徒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丁玲 周廷爱)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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