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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与酒楼经理同居 男子恼羞成怒持刀捅死情敌
2009-01-12 20:01:04  作者:福清,公安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清警方快速反应 “1.9”伤害致死案告破

  福州新闻网讯 19,在福清公安局领导和刑侦大队及高山派出所等部门的通力协作攻坚下,一起因女子三角恋爱争风吃醋引发的命案快速告破,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27岁,三明尤溪县人)被抓获。

  191030分许,一满身血迹的青年男子来到高山派出所值班室,大声吆喝被人用刀刺伤,要求报案给予处理。俞建川中队长一方面安抚该“报案人”情绪,一方面认真细致了解案情细节。在检查该人新鲜的伤口表面及身上血迹后,凭借多年的从警经验,俞建川中队长初步判定案情非报案人讲述得那样简单,而且从报案人满身鲜血情况料定对方必定也有伤情。询问中,“报案人”突然以身体不佳为由,提出先去包扎治疗。俞建川中队长当机立断,立即指派值班民警薛祥仁随同该人到医院包扎伤口,并将案情通报姚世平所长。姚世平所长要求严格遵循落实市局制定的伤害案件流程,第一时间带领民警到该人所述的发案现场勘察了解。

  现场位于高山镇六一路福满园酒楼五层员工宿舍,在民警赶到发案处所时,只见一名男子侧躺在宿舍房间地上,满身鲜血,屋内到处是搏斗血溅的痕迹,一名青年女子卧在旁边哭泣。姚世平所长马上组织人员将该人送至医院抢救,命令遣散围观群众迅速封锁案发现场,并将该名青年女子作为重要证人加以保护。上午1040分,该人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讯,“报案人”林某某即为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原来黄某与案发现场哭泣的青年女子(黄某,23岁,闽清县人)三年前在福州务工时候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均已见过对方家长。20087月,不顾男友反对黄某只身一人来到高山福满园酒楼从事吧台服务员工作。期间林某某得知,黄某已和该酒楼经理张某(男,28岁,江西省德安县人)谈起恋爱并同居,林某某多次哀求黄某回心转意,黄某均以双方已无感情提出分手。林某某苦恋无果,顿起伤害之心。

  19日早晨,林某某随身携带水果刀,从福州坐车来到高山福满园酒楼。通过打听找到张某住处,张某打开宿舍门后,双方即有言语冲突。在确认黄某就躺在张祥床铺上时候,林某某拔出刀具朝张某身上乱刺,最终导致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已被福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至此时,犯罪嫌疑人仍单纯认为张某伤情可能只是伤得比较重,而不知情该人已死亡。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叶兴旺 凌政兵)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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