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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头”介绍两人偷渡获利五千美元 获刑一年多
2008-09-19 21:06:04  作者:曾建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9日,记者从福州边防支队获悉,长乐市人民法院18日对支队移送的“2006·7·11”特大组织偷渡团伙案中的一名“蛇头”赵周某进行一审判决: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审查明,长乐市首占镇40岁男子赵周某于2006年6月~8月间,将长乐籍偷渡人员郑某、黄某介绍给上线组织者杨某(已被判刑)等人安排转道偷渡某国。郑某、黄某偷渡某国得逞后,赵周某从中获利约5000美元。
   
  2006年9月29日至30日,福州边防支队在福州市区、福清、长乐、厦门、三明、深圳、上海等地联合行动,破获 “2006·7·11”特大跨国组织偷渡集团案,摧毁组织偷渡团伙5个,抓获涉案人员51名,其中涉嫌偷渡组织者45人、偷渡人员6人。案发后,赵周某到处逃窜。今年3月21日,长乐边防大队潭头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获悉赵周某在福州东街口现身,立即组织官兵守候,于当日上午11时50分许将其抓获归案。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伙星 孙旭辉)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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