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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仓库后违章改建楼房 宁肯接受处罚也不拆除
2008-09-01 22:29:59  作者:昌利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我把村仓库转租给他,他却把仓库改建成居民楼,尽管被晋安区国土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他还是不肯拆除违章建筑。”1日,市民郑先生拨打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

  1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现场。郑先生反映的违章建筑位于鼓山镇鼓二农贸市场对面的公厕后,是一幢3层高的楼房,占据了整个仓库的三分之一。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从仓库大门可以进入到该楼房的后院,但由于仓库大门已经上锁,记者无法进入观察。

  郑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9月,他向鼓二村经济合作社租了这间仓库,随后他又把仓库转租给林某。今年3月,林某却把仓库擅自改建成居民楼。郑先生希望林某把仓库复原,但林某没有同意。记者在郑先生与鼓二村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上看到,“租用的仓库面积是267平方米,租用时间是20年”。

  记者在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上看到,有人曾投诉过此处是违章建筑,上面写着:“经我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所反映的违章建筑物系鼓山镇鼓二村村民林某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二村占地建一座框架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76平方米。日前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违章户立案调查。2008年6月4日福州市国土局晋安分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随后,记者来到离违章建筑300米左右的鼓二村村委会了解情况。1位工作人员指着1间办公室说,村主任就在里面。但当记者走进办公室向“村主任”了解情况时,“村主任”却称自己并不是村主任,对违章建筑一事也不清楚。他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称自己可以帮记者通知村主任,让村主任给记者回电话。记者依言留下了名片,但直至1日傍晚6时,都没有收到村主任的回电。

  (福州日报记者 昌利君)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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