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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逼女子色诱嫖客 遭告发判强迫卖淫获刑八年
2008-07-09 22:08:52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詹某某、肖某某互相配合实施色诱盗窃。后肖某某不愿继续配合,遭到詹某某打骂,忍无可忍告发詹某某。近日,福清市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詹某某伙同肖某某策划实施多起色诱盗窃。由肖某某到福清宏路街道环岛公园附近诱骗嫖客,到一租住房内进行性交易。詹某某在外守候,听到肖某某发出的信号后,开门潜入房内,趁嫖客不注意盗走钱款。
   
  作案几起之后,肖某某不愿继续。詹某某便采取辱骂、殴打、威胁等手段,强迫肖某某配合。去年11月25日晚,肖某某不堪忍受打骂,向警方报案。詹某某被抓获。
   
  法院认为,詹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遂作出判决。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吴雯)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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