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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4少年一月内盗车33辆 偷车后还敲诈车主
2008-07-17 22:06:12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辍学少年林某、陈某、倪某和陈某伟4人在一个月内盗窃了33辆摩托车,还利用车坐垫箱内车主的电话号码簿与车主联系,进行敲诈勒索,偷车未得逞时干脆对车主实施抢劫。17日,平潭县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林某、陈某、倪某、陈某伟有期徒刑12年、8年、6年、1年6个月,并处罚金。

  一个月内作案33起

  2007年7月初的一个晚上,林某、陈某等4名少年在平潭先城关的一个桌球室玩耍,在闲聊中决定共同盗窃摩托车。经过商量,他们将目标锁定未上锁的五羊本田摩托车及电动车。事后,林某交代,因为五羊本田和电动车都比较受欢迎,很容易出手。当晚11时,林某等4人窜进县城某一住宅小区内,将1辆没有锁保险锁的五羊本田摩托车偷走,几日后以500元出手。

  尝到甜头后,这4名少年开始随机组合,开始大肆盗窃摩托车和电动车,盗走摩托车33辆。更为疯狂的是,他们经常一天作案数起,盗来的车子被以200元到600元不等低价销赃,赃款全部用于挥霍。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由于作案过于频繁,在庭审过程中,这4名少年多次忘记自己曾经参与过的一些盗窃行为,经过同伙的提醒才回忆起来。

  偷车后敲诈车主

  盗取摩托车后,林某、陈某经常会打开车厢查看车主是否有遗留贵重物品。去年7月,他们在检查摩托车后备箱时,无意中发现车主孙某的电话号码簿,就打电话给孙某,称他们在县城某一偏僻路段“捡”到孙某丢失的摩托车,要求其汇款1200元到林某的女友林某某的工商银行账户上方可将车赎回,后孙某汇入1150元后将车取回。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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