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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一家具城丢失发票不报告 被罚款5000元
2008-06-23 23:48:58  作者:徐文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永泰县一家具城丢失了10多本商业零售普通发票的存根联。税务部门几次催促,它也不办理有关手续,被罚款5000元。

  据福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用票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被盗发票的当日或次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一周内到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开具发票方遗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遗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及开票单位等。取得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丢失发票联,在进行登报申明作废后,可以到销货方复印一份存根联或记账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销货方的财务或发票印章,即可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售后服务证明等使用。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魏文忠)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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