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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人“拐走”18万元轿车 找十天未果车主报警
2008-05-08 20:46:14  作者:李静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林先生经同乡介绍,将买了才半年的轿车租赁给别人,原定租10天。没想到过去20天了,租车人连同轿车一起“人间蒸发”了。8日,林先生到派出所报案求助。

  18万元轿车

  租给陌生人

  林先生是闽侯尚干琯钱村人。去年12月,他和同村朋友合伙出资18万元购买了一辆卡罗拉轿车。可两人因一些事情闹得不合,车子也就一直放在村里没有开。

  今年4月,林先生同村的林某找到他,说有人愿意租用他的轿车。“我觉得车子放着没人开,还不如出租。”林先生爽快地答应了。

  419下午4时许,林某带着租车人找到林先生,商谈租车一事。林先生说,对方出具了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表示要租一个月时间,每天租车费250元。

  林先生觉得一个月时间太长,想先租10天看看。双方达成协议后,林先生收取了对方2500元的租车费和1000元的押金后,把车子交给租车人。

  租车人携车

  “人间蒸发”

  10天过去后,租车人没有按时将车还回来。林先生有些着急,就多次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一会儿称车子在外地扣了,一会儿又说自己在国外。

  后来,租车人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他担心自己被骗,找到当时介绍租车的同乡林某。林某表示也是别人介绍的,和租车人并不熟悉,但会帮着寻找。

  记者按照林先生提供的租车人的手机号码打了过去,语音提示该号码已经停机。

  林先生说,在他找车期间,有几个朋友曾在江滨大道上看到车子出现过3次,也跟车追过,但没追上。还有朋友在南平看到车子出现过,但由于当时不知情,无法及时寻找。

  8日上午,林先生判断轿车可能是被对方骗走了。在与合伙买车的朋友商量后,他来到台江义洲派出所报案。

  据了解,派出所已受理此案。

  (福州晚报记者 李静斯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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