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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让他人代签货单 3.3万元货款“打了水漂”
2008-05-22 21:43: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经营涂料生意的翁某办事大大咧咧,在送货时草率同意让客户的工人代签货单。近日,翁某不得不面对讨不回货款的结局。

  福清市江镜镇的翁某开了一家涂料厂。今年1月,客户叶某向翁某订购了大量涂料。

  据翁某介绍,清点货物后,他将签收单交给叶某签字。叶某称自己不识字,让旁边的一名工人代签自己的名字。由于以前也出现过这种情况,他便没有在意。然而一个月后,当他到叶某处索要货款时,叶某称自己根本没收到过涂料,而且坚称自己不识字,签收单上的签名不是他的真实签名。

  翁某见索要无果,只得将叶某告上法庭。法庭上,叶某声称自己并未收到货款,并要求鉴定签收单上的笔迹。翁某对当初的“代签人”毫无印象,也找不到其他人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无奈之下,本月16日,他只得撤回起诉,3.3万多元的货款“打了水漂”。

  经办法官就此提醒经商者,在经营活动中,要多学习相关的法律常识,提高交易风险意识,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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