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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六少年筹网费抢“的哥” 落法网后受到严惩
2008-04-25 20:49:18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因沉迷网络游戏,6名少年流窜作案筹钱上网,接连抢劫出租车司机,抢劫财物价值达1.2万元。近日,平潭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6名未成年人受到了严惩。

  据了解,林某、郑某等人都是辍学未成年人。终日无所事事的他们为了消磨时间,经常在网吧出没。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每天10几小时的上网费用让他们捉襟见肘。2007414日凌晨,林某、林某强、林某云因没钱上网离开网吧后,与魏某某、薛某某等人共谋抢劫事宜。他们步行到县城一条黑暗的巷子,见一名女子骑摩托车经过,将其拦下并殴打,抢走黄金项链一条,黑色小背包一个,经价格认证,财物价值总计9040元。

  林某、林某强、林某云很快地将抢劫所分财物在网吧挥霍一空。尝到第一次的甜头,他们又和其他几名被告人商议,合谋以出租车司机为“猎物”,实施抢劫。经过周密的部署和分工,他们先后4次雇车开到偏僻路段,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伸缩棍殴打司机,抢劫财物。200769日、10日、11日凌晨,上述6名被告人更是随机结伙连续作案3起。

  平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郑某、林某强、陈某某、李某某、林某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分别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6个月到5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翁岚斌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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