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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电视中学“手艺” 专门“碰瓷”敲诈客车
2008-04-02 22:40:21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林某春和林某钟从电视中学到开车“碰瓷”骗钱的手段,驾车上路专找客车刮擦,勒索钱财,涉案金额近2万元。日前,长乐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春3年有期徒刑,判处林某钟1年有期徒刑。
   
  2007年6月的一天,林某春看到电视正播放一个揭露开车“碰瓷”诈钱手段的节目。他竟仔细地将节目介绍的犯罪手段记下来,准备日后作案。
   
  林某春把作案目标锁定为往返于长乐城关到松下、江田等乡镇的客运车辆。他还拉拢了同乡林某钟,开着一辆小轿车,在松下镇、江田镇一带伺机作案。
   
  每当看到经验不是很丰富的司机驾驶客车时,林某春便驾车在客车前后寻找机会进行碰撞和刮擦。“事故”发生后,林某春就要求客车司机赔偿损失。
   
  如果碰到一些较真的司机,林某春便脱掉衣服,露出文身,并打电话叫几个流氓模样的青年前来,扬言不赔钱就不让客车在那条路上营运。通过这些手段,林某春几乎每次都能诈到钱财。
   
  2007年6月至9月间,林某春和林某钟共作案4起,敲诈了近2万元,每次除了分100至400元不等给参与的人员外,其余赃款均被两人挥霍一空。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周国勇 李健)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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