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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17岁少年捡子弹玩 触犯刑律被判管制1年
2008-03-07 23:38:5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清少年小林因一时贪玩,将捡来的子弹藏在工作的地方,不料触犯了刑律。近日,他被福清市法院判处管制一年。

  2006年6月的一天,17岁的小林到福清瑞云塔附近的河边钓鱼时,在草丛中发现一个装有20发“五一”式子弹的盒子,便将子弹带回并藏在融城镇自己工作的摩托车修理店内。

  2007年6月19日晚,福清融城派出所民警对特种行业进行检查,这20发子弹被查获。

  据了解,小林因不喜欢念书,初中毕业后就到摩托车修理店当学徒。他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家里也缺乏有效的监护和管教。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因其作案时年龄未满18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他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他管制一年。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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