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老汉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烧毁森林30多亩
2008-02-19 10:49: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清市东瀚镇大坵村村民六旬杨老汉,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30多亩。2月18日,福清森林警方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杨老汉限期更新造林28.5亩,赔偿经济损失2850元,并处罚款500元。

  2月15日下午4时许,福清森林警方接到报警,称东瀚镇东京山发生森林火灾。接警后,陈平分局长立即组织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接到报告后,福清市人民政府王建生副市长、林业局庄光辉局长亲自赶到现场指挥扑火,在当地驻军和镇村干部群众100多人的奋力扑救,大火于当晚7时许被扑灭。由于植被干燥,不料当晚8时时许,山火又死灰复燃。福清相关部门再次组织人员扑救,直至当晚10时许, 将明火全部扑灭。

  经查:东瀚镇大坵村村民杨尔某(男,65岁),于2月15日下午3时许,在该村东京山山脚下耕作时,将数日前割下的田埂杂草堆放在田间燃烧,不慎火星被吹到田埂上方的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到山上引发森林火灾。杨老汉虽然努力扑火,但一人无法将大火扑灭,一看难以将大火扑来心里恐慌就离开了火灾现场跑回家去了,被村民发现后才报告相关部门。

  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在山凹处的几块农田里有三堆杂草燃烧后余下灰烬,田埂壁上方的杂草燃烧后的灰烬可见,周围农田没有人员活动过的痕迹,根据现场勘查判定,这起火灾起火点应该是在烧田埂的地方。当晚,民警深入到大坵村群众中进行走访调查, 最后燃烧杂草的责任田是该村村民杨尔某的,杨老汉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过火面积31.5亩,有林地面积28.5亩,直接经济损失2850元。

  (王日添)

【责任编辑:詹丹】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