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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在好又多超市挑灯泡 转身时手提包便没了影
2008-02-18 21:43:46  作者:何佳媛 严顺龙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7日下午,福清的陈女士带着4岁的女儿到福清好又多超市购物。就在陈女士转身挑节能灯泡时,她的手提包不见了。

  18日下午,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当天下午3时许,陈女士带着女儿来到超市,在把女儿放在手推车上后,她转身开始挑选节能灯泡。突然,身后的女儿大叫起来:“妈妈,妈妈。”陈女士回头一看,发现手提包不见了。“手提包里有1700元现金,1部手机,1条18K项链,1个玉坠等。”陈女士说,“更重要的是,包里还有钥匙、户口本和女儿打预防针的卡片。”丢了这么多重要物品,陈女士慌了。她立即找到超市工作人员帮她看着孩子,自己则借了一部手机,一边拨打自己的手机一边往一楼出口跑。在二楼电梯口,陈女士的手机还能拨通,但是到了1楼出口处,手机关机了。在超市出口,陈女士碰上了1名民警。民警将陈女士带回派出所做了笔录,随后又陪同陈女士到超市拍照并询问情况,但没能找回手提包。陈女士说:“超市没有监控好,事发后也没有帮我找包,非常不负责任。”
   
  福清好又多超市负责对外事务的江小姐认为,超市在此事上根本没有责任。作为公共场所,超市有定时广播,提醒顾客注意自己的财物。超市的监控录像,民警可以调看,以助破案。事发时,陈女士和女儿都在现场,却无法描述出拿走钱包的人,所以超市无法提供帮助。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的颜世锦律师认为,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超市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手提包是被人以秘密手段扒窃,超市的责任较小。如果手提包是被人采用公开暴力手段抢走,超市的责任更大。
   
  记者从福清音西派出所了解到,当天下午,超市内还有一名消费者丢失了手机。而警方在超市调查时发现,超市的监控摄像头恰好监控不到陈女士丢包的位置。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此事。

  (福州日报记者 何佳媛 严顺龙)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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