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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3次烧屋 融检察院相对不捕并捐款解困
2008-02-14 21:47:04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年过七旬的福清三山镇人老王,三次纵火焚烧自家房屋。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对老王作出相对不捕的决定,并捐款为老王解困。

  该案于2月1日移送到福清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在审查中,检查官发现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王生活困难,虽然有3个儿子却没有一个给他赡养费。上个月,老王感到自己没有活路,遂3次堆干柴点火欲焚烧自家房舍,幸好被老伴和邻居及时发现并把火扑灭,但老王家的厨房已经被烧毁。

  老王的行为涉嫌放火罪,按法律规定,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福清市检察院考虑到本案情节轻微和老王的实际困难,以没有逮捕必要作相对不捕。检察官还捐款1000元以解老王的燃眉之急。检查官表示,相对不捕并不表示老王无罪,老王可能被判缓刑。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叶磊波)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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