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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马坑土地集体“出嫁” 公司开发特色乡村游
2008-12-09 22:37:46  作者:祝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9日下午,闽侯县白沙镇农民林礼涛在一份合同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份合同规定,他将自家的5亩土地以每亩每年500元的租金,出租给闽侯县白沙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出租后,他仍可耕种作物,但在哪里种、种什么要根据公司的统一规划安排。
   
  马坑村村支书林岳绥介绍,这个村的368户农民共有800多亩土地,截至昨日,已有九成多村民签了出租土地合同。合同约定租期20年,明年元旦生效。白沙湾公司将利用这些土地建特色休闲旅游乡村。
   
  长期以来,因种地收益不高,马坑村很多村民转而经营餐饮等,长期耕种的只有200亩水田和100多亩菜地。
   
  “从这些土地里,全村人均赚到的钱不到1000元。”林岳绥直言。
   
  今年初,村两委负责人找到了在闽侯荆溪经营农庄的林祥镇,希望和他合作开发经营现代农业。此后,村里连续召开了5次村民大会,林祥镇向村民详细介绍了租地开发特色休闲旅游的方式和可能产生的效益,得到了村民的赞同,并陆续与白沙湾公司签订土地出租合同。
   
  林祥镇介绍说,建特色休闲旅游乡村,无需在村内大拆大建,只要建一些公共水利设施和道路等。租用的土地将基本按区域集中利用,分片种植水稻、花卉等,同时,划出部分土地开发稻草迷宫等乡村旅游产品。
   
  “不管种什么,土地收成都归村民所有。将来游客多了,村民还可以搞农家饭庄、乡村旅馆,卖土特产等。”林祥镇说。
   
  今年33岁的林祥镇曾是闽侯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辞职下海后,他在闽侯县荆溪镇甘洪路边经营休闲农庄。不久前,党的十七届三中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也更加坚定了林祥镇开发经营特色休闲旅游乡村的信心。
   
  “我希望借助这种形式帮助农民增收,也给自己开辟新的赚钱路子。”谈到未来,林祥镇信心十足。

  (福州日报记者 祝勇)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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