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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居民区里冒出液化气站 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008-12-25 22:37:51  作者:叶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平潭县华丰燃料石化有限公司将第一液化气供应站设在城关村民聚居区。村民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平潭县建设局仍在村民的反对声中核发了燃气供应许可证件。

  县国土资源局表示,华丰燃料下设的供应站未办理用地审批的相关手续。记者也从县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该供应站也未申请立项审批。

  村民:供应站紧挨村民住宅

  这个供气站位于平潭县潭城镇城南村的锦湖庄。

  村民小林介绍,2008年初,华丰燃料在锦湖庄购买了一处地块。华丰燃料是以村民建房为由向上报批,随后在该地块建设了一层的仓库,用以储存和销售液化气。液化气仓库南面紧挨着民房,西面是一处在建的楼盘。

  小林认为,华丰燃料的做法欠妥,给附近村民埋下了安全隐患。他多次向县直有关部门,但均未能得到答复。1日,他通过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反映此事,县信访局要求县建设局在16日答复,但县建设局至今未回复。

  华丰燃料:供应站证照齐全

  华丰燃料经理林云华告诉记者,第一供应站在2004年被县政府挂牌拍卖。华丰燃料随后自筹资金购买了锦湖庄170号的地块,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该供应站证照齐全,防火间距、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林经理随后给记者出示了《平潭县燃气经营企业分销机构、分销站点(供应站)登记证申请表》。记者发现申请企业名称与实际企业不符,他解释说,表格中的申请企业已于200412月改制为华丰燃料,但华丰燃料是20067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因此,这张表格的申请企业名称还是沿用改制前的单位名称。

  记者询问能否出示土地证、产权证以及所处位置的图纸。林经理称,土地证和产权证已被拿去申请贷款,让记者找县国土资源局。平面图纸应向县建设局申请查阅。

  县建设局:许多村民在投诉供应站

  记者走访了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林永祥告诉记者,局长已经外出,分管燃气的书记正在开会。下属的燃气管理站负责人请假,另一名工作人员下乡了。记者随后联系了局长李华,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询问林主任,能否出示华丰燃料的平面图纸等相关审批材料?他称“这些都是书本上的东西,材料是会变化的”。他向记者透露,锦湖庄的许多村民都在投诉华丰燃料供应站,有的投诉到省长信箱,有的投诉到12345热线。

  他向记者出示了县建设局于16日向省建设厅反馈的材料。记者从中了解到,华丰燃料于2006年动工建成第一液化气供应站,其防火间距、建设标准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该局已经发给华丰燃料第一液化气供应站“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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