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罗源一美发店自封“蓝调分店” 经调解赔偿3万元
2008-12-23 23:30:46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蓝调”美发店经营者肖甲和肖乙发现,罗源一家美发店未经他们同意就挂出招牌,自封为“蓝调分店”。肖甲和肖乙认为,对方的做法构成了侵权,诉至法院。

  近日,经福州市中院调解,罗源这家美发店承认侵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肖甲和肖乙在福州经营“蓝调”美发店多年,花了大量心血,“蓝调”在福州的知名度也不断提升。2005年,他们申请的共有商标“蓝调”被核准注册,有效期10年。

  今年初,肖甲和肖乙发现,罗源城关街头不知何时冒出了一家“蓝调美发店分店”,他们却毫不知情。

  这家美发店的店门正面、入口两侧及沿街灯箱广告的宣传文字上,突出使用了与“蓝调”商标相同字体和颜色的商标,店门上还挂有“蓝调美发驿站—第07分店”的招牌。

  肖甲和肖乙认为,罗源这家美发店的做法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该店店主杨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杨某某向肖甲和肖乙真诚道歉,并立即停止侵犯“蓝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肖甲和肖乙经济损失3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