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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在榕首创:被征地老龄农民每月可领生活补助
2008-11-26 21:41:38  作者:赵锦飞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年底前,闽侯3.8万多名被征地老龄农民将会领到每月35元至14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全县发放总额约6000万元,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悉,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耕地被国家征收,耕地被征收时享有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耕地权利;男性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因婚嫁原因异地流入已获得家庭承包经营权,但户口尚未迁入征地村的人员可作为特殊对象,纳入补助范围。

  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金按照被征地比例分档次发放,每月发放35元至140元不等的补助金。

  闽侯县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不属于耕地性质的征用地如园地、滩涂地等不纳入被征地面积统计范围,村级项目用地和租赁用地属于有偿用地未改变土地权性质的,都不纳入统计范围。

  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金从2008年1月起执行,老龄农民应提前一个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后从次月起享受生活补助金待遇。

  (福州晚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王立强)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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