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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发财竟偷来骨灰去敲诈 闽赣警方联手破案
2008-11-12 21:37:44  作者:冯桦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偷取别人骨灰实施敲诈,没想到尚未发财就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对结伙盗窃骨灰实施敲诈的江西男子聂春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予以批捕(其余成员已判处),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6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长乐吴航街道村民林某安去位于东关村的公墓给父亲扫墓。没想到,墓碑有明显撬动的痕迹,墓前一张报纸被石块压着。他取出一看,报纸上有“要骨灰电13657012341”字样。林某安仔细查看了下,发现父亲骨灰盒果然不见了踪影,立刻通知几个兄弟赶到墓地。

  经过协商,林某安几兄弟决定还是先和对方联系一下。林某安的哥哥便拨通了对方的电话。“2万元,我们便把骨灰还给你,否则我就把骨灰盒销毁……”电话那头传来年轻陌生男子的声音,条件非常苛刻。

  经过讨价还价,对方同意林某安用3000元换回其父亲的骨灰。2006年4月11日,林某安将3000元汇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中。随后,他们根据对方的指示,在东关公墓附近找到了父亲的骨灰。

  然而,和林某安类似遭遇的不只一人。2006年4月8日,村民高某宝到公墓为妻子扫墓时发现墓地的地板被人掀开敲碎,里面骨灰被盗走,对方只在墓碑及地板上用黑墨水写了一个手机号:13657012341。此后,高某宝不断接到电话,对方向他提供银行账号,要求汇款2万元,否则将骨灰毁掉。另一村民张某惠也发现自己大哥的骨灰被盗,墓碑上留有“要骨灰电13657012341”字样,张某惠立刻向警方报警。

  接到报警后,警方对此进行调查。

  经过几天的侦查,警方基本锁定犯罪嫌疑人。但他们惊讶地发现,犯罪嫌疑人居然身在江西余干县。随后,在江西警方的配合下,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聂春华、曹录怀、李道新、李荣建4人。

  犯罪嫌疑人曹录怀供认,2006年初时听说有人偷窃骨灰敲诈得手,于是就和李道新、聂春华一起商量偷窃骨灰赚点钱花。他们认为福建长乐经济比较发达,决定跨省跑到长乐盗窃骨灰盒敲诈。其中由曹录怀和李荣建到长乐盗窃骨灰坛,由李道新和聂春华在家和失窃骨灰的家属联系实施敲诈。

  (福州日报记者 冯桦 通讯员 周国勇)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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