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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索债拘禁他人39小时 讨债人被判刑6个月
2008-10-07 23:41:46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从事“六合彩”赌博却“窝里反”,林某伯等人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长达39小时。近日,永泰县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判处林某伯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2年8月13日下午,林某伯伙同程某木、程某兴、林某寿(均已判刑)策划进行“六合彩”赌博。同日,林某伯和程某木、程某兴将1.8万元存入杨某平(林某寿妻子)的银行户头,作为林某寿为其销售“六合彩”的押金。从8月13日至8月22日,林某寿为林某伯等人销售“六合彩”5期收注7975元,赢利780多元。8月17日,林某寿到银行将1.8万元挂失销户,将押金占为已有。林某伯和程某木、程某兴知道后,于8月28日7时许,找林某寿退还押金,并将其从莆田涵江挟持到永泰县赤锡乡蕉坪村。林某寿亲属将6300元交给程某兴等人后,林某伯才于8月29日22时许将其放回。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樟法)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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