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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明年起7种疾病可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畴
2008-10-23 22:01:25  作者:赵锦飞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从闽侯县新农合管委会获悉,闽侯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补偿最高可为4万元。

  近日制订的《闽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人每年住院补偿总额将由3万元提高至4万元,7种疾病住院补偿比例将从25%提高至30%。

  今年,闽侯县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等3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范畴,起付线为1200元,最高可补偿3200元。明年,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辅助治疗、Ⅱ级以上高血压(含中风)和Ⅱ期以上糖尿病7种疾病也列入闽侯新农合门诊补偿范畴。以上10种病症门诊起付线由1200元降低为600元,最高可补偿金额则提高至5000元 。

  明年起,闽侯县参加新农合群众需缴费20元。闽侯县确定的“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医疗补助对象”100%参保,其费用全部由闽侯县财政出资。

  (福州晚报记者 赵锦飞)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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