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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新农合每人年缴费明年起从10元提至20元
2008-10-22 23:23:28  作者:徐文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马尾区政府印发《马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调整,从明年起,农(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

  办法规定,凡户籍在马尾区常住户口的农(居)民,以自愿为原则,以户为单位,按户实际人数参加,实行一村(社区)一册,一户一证,凭证就诊。合作医疗基金补助起止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0日止。

  参保对象是低保户、革命“五老”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独女户、农村独子户、二女结扎户计生对象的,其个人缴纳费用分别由区民政局、区计生局统一缴纳,区财政给予拨付(琅岐经济区按财政体制自行负担)。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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