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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外借身份证欠下巨额电话费 法院判其应负责
2008-10-15 23:13:56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小陈从未用过某手机号码,却欠下巨额话费,他该不该为这笔钱“买单”呢?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擅自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相关服务,应对自身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必须支付这笔通话费。

  家住福清江镜镇的小陈最近突然接到福清市法院送来的诉状,才知道自己被通信运营商告上法庭。运营商要求他支付从2004年5月到2007年12月期间的手机话费及违约金3216.69元。

  小陈十分疑惑,他从未用过运营商提出的手机号码,不知为何欠下巨额话费。到法院了解情况后,法院调查发现,该号码一直在福清市上迳镇缴费。

  小陈左思右想,终于想起他在几年前曾将身份证借给上迳一位朋友纪某办理通信业务。但纪某已于2007年定居国外,一直没有回来。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擅自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相关服务,应对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小陈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纪某追偿。

  在法院调解下,通信运营商免去了小陈所欠话费的部分违约金,由小陈一次性支付2050元钱。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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