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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一男子出售劣质化肥 利润十元被处十倍罚款
2008-10-13 21:57: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总养分不到标注值一半,磷、钾成分更是少得可怜,这种名为“阿康”的复合肥料明显不合格。13日,闽清工商局没收5400公斤不合格复合肥料,并处以2.46万元罚款。

  近日,闽清坂东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使用“阿康”化肥时发现明显质量问题。该化肥是从闽清塔庄某农业技术服务部购买的,标注为“俄罗斯ACRON公司”生产。

  执法人员从门市部待售的108包该品牌化肥中抽取两公斤样品,送往省工商局商品质量检验分局进行检验。
  该产品包装上标注有“总养分≥48%,氮16%、磷16%、钾16%”,检验报告却表明“总养分实测值23%、氮20.4%、磷0.9%、钾1.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工商人员调查得知,当事人阿珍于今年6月从广东省一中年男子处购进该批复合肥料120包。每包50公斤,共计6000公斤。每包进价为195元,售出价为205元。至案发之日已售出12包,违法经营额2460元。

  闽清工商局依法没收该农业技术服务部违法所得及剩余不合格化肥5400公斤,并处罚款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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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在安徽、河南等地,“阿康”化肥多次被曝光,质量存在明显问题。

  2008年5月,安徽颍上县多名农民反映,他们购买的“阿康”牌复合肥料存在质量问题。6月17日,经阜阳市质监局批准,“阿康”牌劣质复合肥料案顺利结案,颍上县质监局没收“阿康”牌劣质复合肥料7.3吨,罚没合计5万多元。

  2007年9月,河南方城县16户农民购买了“阿康”牌复合肥料,施肥后,170亩小麦面临绝收的危险。农民将剩下的复合肥送到了南阳市土壤肥料化验检测中心,化验结果显示,这批化肥不符合样品标志,为假劣产品。

  (福州晚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张莉 文/摄)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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