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男孩误入高压房被电成重伤 供电所称其偷窃在先
2008-01-09 20:28:35  作者:李琼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来自长乐漳港的罗先生告诉记者,儿子在海边玩耍时,不小心误入了高压电房,造成右手和右腿高位截肢,现后续的治疗费没了着落。他认为,儿子之所以受伤,与长乐漳港供电所管理不严有着密切的联系,希望对方能够负担起相应的责任,而供电所却以小罗偷盗电线在先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9日下午,小罗的父母来到报社寻求帮助。他们告诉记者,去年12月15日,12岁的小罗在长乐漳港海堤路海岸长城段和小朋友们玩耍时,见高压电房没有上锁,出于好奇误入高压电房而遭电击身受重伤。
   
  “小孩的右手右脚已经被高位截肢,命暂时算是保住了,但医生说他的左手和左脚还需要再动手术,否则情况就会恶化……”罗氏夫妇对儿子的伤病感到忧心忡忡。为了给儿子动手术,他们已经动用了全部积蓄,而且还向亲戚朋友借了钱,但这些钱在巨额手术费面前只能是杯水车薪。尽管有好心人的捐款,但是在动了两次手术之后,筹集到的6万多元钱已经所剩无几。因为没有钱进行下一步治疗,小罗的伤势一直没能很好地恢复。
   
  “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希望好心人能帮帮忙。”面对仍躺在病床上呻吟的儿子和即将告罄的医药费,罗先生束手无策,只能寄希望于热心的人们能伸出援助之手。
   
  提起赔偿金,罗氏夫妇既无奈又气愤。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了,但他们还是没有收到漳港供电所的赔偿金。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曾经找供电所索要过儿子的医药费,但供电所方面坚持认为小罗是到高压电房里偷东西才遭到电击的,供电所没有责任赔偿医药费。但供电所愿意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付给小罗部分医药费,前提条件是罗氏夫妇必须签字承认儿子是到供电所偷东西才遭受电击。
   
  对此罗先生怎么也想不通,儿子才上小学六年级,怎么会去偷窃呢?因此他不愿签字,也一直没有拿到供电所方面给的医药费。
   
  记者采访了长乐市供电公司漳港供电所。处理此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罗是到高压电房里偷窃铜丝等材料时遭的电击。因为高压电房门锁上有明显的人为破坏痕迹,现场还遗留有装铜丝的塑料袋。因此,供电所没有赔偿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他们还是在所里为小罗进行了募捐,已经募得捐款两万多元。他们曾经专门到福州将捐款交给罗氏夫妇,只要求罗氏夫妇能写张收据作为收款的凭证,但由于罗氏夫妇一直不肯写收据,他们也就始终不能把捐款交到罗氏夫妇手中。
   
  当记者问及供电所是否要求罗氏夫妇必须签字承认儿子当时有偷窃行为才能收款时,该负责人予以否认。
   
  记者随后又询问警方是否已经确认小罗有偷盗行为时,该负责人称目前还没有收到消息。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法律咨询网律师蔡思斌。他告诉记者,假如小罗是因盗窃而遭电击受伤则供电所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否盗窃应该由公安机关做出认定。在目前尚未做出认定的情况下,漳港供电所应当先全额支付小罗的医药费。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罗氏夫妇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先行赔偿。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实习生 黄晶星)

【责任编辑:林志彻】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