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闽侯解除烟花爆竹“禁燃令” 确定10类禁放点
2008-01-20 21:46:45  作者:祝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0日,记者从闽侯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获悉,该县实行4年的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禁令今年不再实行,改为定点销售并限制燃放地点。

  据了解,闽侯县确定了10类地点为烟花爆竹禁放点,如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城市木屋毗邻区等,并确定109个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网点。

  闽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任敏介绍,闽侯将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指挥部。同时,视情况成立禁燃部位安全监管组、抢险救援组、伤员抢救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等七个小组,开展监管和处置工作。 

  为鼓励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活动,闽侯县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核查属实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祝勇)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