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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图省事竟让他人代签货单 出了事讨不回货款
2008-01-15 00:05:0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因贪图省事快捷,福清的钟某某在送货时贸然同意让收货人所在工厂的员工代签货单。结果,他不仅讨不回货款,而且在近日打官司时搭上了一笔诉讼费。

  钟某某在一家饲料公司担任业务经理。他在福清开展业务时认识了音西镇农民林某。林某自称正在开办养猪场,需要大量的饲料。双方在谈妥价格后,约定货到后林某择日付款。

  据钟某某介绍,去年下半年,钟某某按照林某的要求将一批饲料运到养猪场。由于货物很多,钟某某直到天黑才运完。他急着要回公司,就拿出货单让林某签收。林某称自己手疼不方便签字,让其厂里的一名工人代为签字确认,署名为“林某文”。由于时间较紧,钟某某也没在意,径直开车回去了。过了一段时间,钟某某依约前往林某处收取货款。孰料,林某竟一口咬定自己从未收到过这批货。

  见多次交涉无果,去年底,钟某某只得诉至福清市法院,要求林某偿还货款2800多元。

  法庭上,钟某某出示了对方签字确认的货单,但林某却表示该名字并非自己所签,拒绝付款。钟某某向法院申请调查林某所开养猪厂里当初代为签字的工人,却被告知其已辞职,不知所踪。

  林某表示,他可通过鉴定来证明自己并非签字人。由于当时天黑,钟某某也记不清在场的其他人,无法提供有效的人证物证。鉴于高昂的鉴定费用以及败诉的风险,钟某某无奈之下交纳了一半的诉讼费,自行撤回起诉。

  经办该案的法官为此提醒相关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进行小额交易时,应注重交易的规范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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